当前位置: 首页>>政务公开>>信息公开>>信息公开目录>>公开信息内容
  分享到:
0
利津县环保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(NO.250)销号确认表
索引号: hbj-10_C/2018-0622022 公开目录: 行政许可类信息 发布日期: 2018年06月22日 17时40分07秒
主题词: 发布机构: 县环境保护局 文  号:
 

利津县环保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(NO.250)销号确认表

填报单位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18年6月

反馈问题

东营市的一些化工厂、炼油厂、造纸厂严重污染环境。详见信件。

整改目标

加强对管辖区域内企业的监管,加大环境执法力度,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,坚决依法处理。

整改措施

1、严格按照“属地管理、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要求各乡镇(街道)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能,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将企业的日常监管、督察责任落实到具体人,做好企业监管工作,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。

2、严格按照监管计划及上级要求,对县域内企业开展日常监察与不定期抽查,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及频次,重点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、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。

整改完成

情况

市局和我局对提出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头看,现已全部整改完成,并加强了对管辖区域内企业的监管,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。

责任单位主要领导(签字)